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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易县京津冀狼牙山登山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易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易县狼牙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易县总工会
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狼牙山镇人民政府
四、运营单位
易县户外运动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4年 10 月 27 日 (星期日)8:00——12:30
(二)地点:保定市易县狼牙山景区第三停车场
六、竞赛项目
比赛项目 | 人数限额 | 年龄要求 | 年龄范围 |
男子竞技组 | 300 | 18-60 周岁 | 1964 年 1 月 1 日至2006 年 12 月 31 日 |
女子竞技组 | 200 | 18-60 周岁 | 1964 年 1 月 1 日至2006 年 12 月 31 日 |
挑战组 | 200 | 18-60 周岁 | 1964 年 1 月 1 日至2006 年 12 月 31 日 |
亲子组(三人一组,最少有一名儿童) | 200 | 儿童 6-16 周岁 成人18-60周岁 | 2008 年 1 月 1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1964 年 1 月 1 日至2006 年 12 月 31 日 |
七、比赛路线
狼牙山第三停车场——狼牙山售票处——徒步登山路线——狼牙山五壮士纪念塔(折返)——狼牙山第三停车场
比赛线路共计9公里,其中狼牙山第三停车场至狼牙山售票处单程1.5公里,柏油路面;狼牙山售票处至狼牙山五壮士纪念塔单程3公里,绝大部分为台阶栈道,少部分为石头铺装路面。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登山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2024年 10 月27 日早 7:00-7:50,按竞赛项目在不同区域分别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男子竞技组——女子竞技组——挑战组——亲子组
(四)发令:分组发令
(五)计时办法:
1、登山比赛采用芯片感应计时,男子竞技组和女子竞技组分别计时排名,挑战组和亲子组不计成绩和排名。
2、竞技组所有组别均采用枪声成绩作为排名成绩。
3、起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区),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感应带(区),途中和折返点设置打卡点,选手需要在每个打卡点进行打卡,缺少打卡记录将取消参赛成绩。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以起跑枪声计算):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各路段设关门时间。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完成相应项目的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在赛事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返回终点附近。
竞技组总关门时间为150分钟;挑战组和亲子组总关门时间为210分钟。
(七)路线(赛道)标识:赛道上每1公里设有一块公里牌,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设有指示牌;每个比赛项目的距终点100米处设有提示牌和选手分流指示牌,折返点设有醒目标识。
(八)登山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存放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信用卡、各种钥匙、电脑等),参加登山比赛选手可在13:00前到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赛后联系组委会进行邮寄,邮寄费用将由选手自行承担。
(九)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关注赛事指定订阅号“易县户外运动协会”发布的信息。
(十)组委会将对起终点、打卡点和转折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两年内不准参加本项赛事:
1、以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赛;
2、选手携带他人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比赛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始点出发;
4、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出发;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未完赛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故意拿取、饮用非本人存放的自备饮料;
10、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11、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交替比赛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3、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其中,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本项赛事终身禁赛。
(十一)补充说明
1、选手可在补给站休息、进食或补充携带的饮水及食物,但不可带走补给站内的饮用水及饮料的塑料瓶、一次性餐具等,请自备水杯、水壶或水袋。
2、选手须全程沿着有路标的赛道路线进行比赛。同时,号码布须置于选手胸前,比赛中于任何时间均清晰可见。比赛时凭借号码布确认选手身份,号码布缺失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中自行退出的选手,须至最临近的补给站向工作人员申报退赛,或拨打赛事组委会电话,通知赛事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赛道上由急救人员协助离开的选手,将由工作人员办理退赛。
4、选手不得在赛道上丢弃垃圾,须将比赛中产生的垃圾扔至比赛沿途的垃圾箱或带至下一个补给站丢弃。否则,组委会将强制选手终止比赛,在选手号码布上做退赛标记。请大家在比赛中互相监督和善意提醒。
5、严禁转让参赛资格,如因转让参赛资格而引起的医疗救援、保险索赔等问题,由转让参赛资格的双方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替赛行为一经核实,双方将被组委会取消比赛资格。
6、选手须凭有效证件领取参赛物品。号码布仅限本人领取。如果选手无法参赛,可在赛后联系组委会申请除号码布以外参赛物资的邮寄服务,由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由选手自理。
17、因突然到来的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时,出于对所有人员的安全考虑,赛事主办方有权临时更改路线、推迟时间、提前终止甚至取消。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 励 办 法
名次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第1名 | 1000 元奖金 | 1000 元奖金 |
第2名 | 800 元奖金 | 800 元奖金 |
第3名 | 500 元奖金 | 500元奖金 |
第4-6名 | 300 元奖金 | 300 元奖金 |
第7-10名 | 200 元奖金 | 200 元奖金 |
第11-20名 | 100 元奖金 | 100 元奖金 |
第21-30名 | 50 元奖金 | 50 元奖金 |
1、男、女竞技组前3名选手获得奖杯和奖金。
2、男、女竞技组分别录取奖励前 30 名,分别获得奖金。
3、男、女竞技组各组前 30名奖金于比赛后1-7个工作日发放。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者,可凭号码簿领取完赛奖牌和完赛包。赛后登录官方指定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证书打印,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和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十、参赛
(一)参赛者年龄要求
1、竞技组和挑战组项目年龄限18--60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间出生);
亲子组中儿童年龄限6--16周岁(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间出生),成人年龄限18-60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间出生)。
2、参赛选手身份证的实际年龄须符合本次登山比赛竞赛规程的参赛年龄要求。
(二)健康要求
1、登山比赛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须有长期参加登山锻炼或训练的基础,且多次完成所报项目一半以上距离的训练。组委会强烈要求所有参赛选手赛前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目前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登山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2、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疫情阳后出现呼吸系统不适或肺部疾病者;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注: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组委会强烈要求所有参赛选手赛前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体检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目前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参赛者均需通过易县狼牙山登山比赛组委会指定报名系统“赛会通—V 越野”报名。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出发时间和其他时间,更改后将通过订阅号“易县户外运动协会”和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务必进微信群和关注订阅号以便获取最新消息。
2、登山比赛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11日1 8:30 至 9 月 22日22:00。报名额满提前截止。
(四)报名费
1、登山比赛选手:50 元/人。团报可以享受8折优惠(20人起)。
2、一经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因个人原因放弃比赛,不予退还。
(五)领物须知:
1、个人报名的参赛选手于 10 月26 日14:00-18:00;10 月27 日6:30-7:30到狼牙山景区第三停车场(起终点)领取。团报请联系组委会负责人:晓晓-微信15832238712。
2、选手参赛包包括:抽绳包(1 个)、参赛服(1 件)、礼品(1 份)、号码簿(含芯片 1 份)、能量胶(1支)、一次性雨衣(根据天气情况)等。
十一、赛事保障
1、赛道沿途设立相应的补给站,提供饮水、饮料和食品。
2、组委会在全程共设置相应的医疗点,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服务,如有任何需要,可以请医疗点的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3、赛道救援单位分布在赛道上,赛道上安排AED,由救援队员进行使用。
4、组委会任命的现场救援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中止选手继续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如参赛选手不听从救援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5、组委会将在起终点和赛事沿线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以保障赛事的安全运行。
十二、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因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的情况,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三)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四)选手如有特殊需要,请自行购买合适的补充保险。
十三、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一)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为比赛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
(二)其他裁判员由组委会指派。
十四、熔断办法
熔断机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要求,一旦出现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启动 “熔断”机制后,相应的处置方式以组委会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晓晓
联系电话:15832238712
联系微信:15832238712
十六、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